社会心理学认为,信任是个体基于认知或情感(或两者兼而有之),且在对自身脆弱性和风险承受力判断的前提下,对他人未来行为结果抱有积极期待的心理状态。信任关系体现出互动主体间所蕴含的相互依存性,互动过程所内生的发展性以及互动结果的预期互惠性。信任能够减少社会复杂性,提高社会生产效率,节约社会宝贵资源。信任建设是中国社会治理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从社会心理角度而言,中国社会治理需要重视人们心理及行为的鲜明时代特征。
(1)社会活动呈现新特点。社会活动呈现出数量剧增、形式新颖、种类繁杂、内容丰富、节奏快捷、影响广泛、变化多端等特点,社会活动的过程与效果既依赖于事件发生时的特定情境,又常常超越事件发生时有形空间和有限时间的边界约束。
(2)参与和进行社会活动的主体发生了重要变化。传统社会里人们社会交往和社会互动的对象往往是“熟悉人”,这些对象数量上有限,且在交往和互动情境上不断重复“相遇”。而现代社会里人们社会交往和社会互动的对象既有“熟悉人”,更有“陌生人”。这些陌生人所带来的不仅是数量上增多的问题,更主要是交往和互动情境的“随机性”“偶发性”和“不重复性”的问题。
(3)社会活动的专业化程度不断加深。现代社会能够提供给个体的机会和资源越来越多,同样对个体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多。社会的加速发展必然导致个体无法具备充足的时间和技能去掌握层出不穷的知识体系和庞杂全面的工作要求,劳动分工的精细化、职业岗位的多样化、社会角色的多重化和社会活动的复杂化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趋势。
(4)不断膨胀的信息资源客观上孕育了多元化的观念及其冲突的思想基础。在大规模跨越地理区域的人口流动以及现代信息的迅捷传播等现实因素作用下,差异性的文化观念、生活方式和社会观点在碰撞中融合,在冲击中调整,在扩散中聚合。社会渴望并要求差异性的文化观念、生活方式和社会观点能够成为同质或基本同质的社会秩序的组成部分。
1 群际信任的变迁:内群信任转向外群信任 1.1 内群信任与外群信任内群信任是在传统社会中人们行为和心理的重要主导力量。内群信任的对象局限于个体熟悉的人,往往建立在亲属、熟人或邻里的基础上,从封闭型群体里孕育和表现出来,起到维持内群体存在及运行的支持作用,使得内群体保持特定的稳定状况。而外群信任的对象是开放的、非特定的、人格意义上不曾相识的陌生人,信任人和信任对象之间的背景可以存在很大差异。对于这些陌生人,信任方没有以往面对面的交往经验,有时也缺乏清晰社会归类的身份认同。但外群信任能够超越面对面交往经验的边界限制,暂时的陌生感不会成为进一步互动的障碍,个体愿意相信陌生他人是可靠的,可以进行未来合作。团结性集体行动、生长性社会交换的核心要素之一就是外群信任。外群信任超越了个体随自然出生所先天具有的亲缘,因积极社会交往所生成的友谊等人格意义上熟悉感的界限,实际上也就是外群信任超越了特定个体人格意义上的社会生活范围。
1.2 开放性现代社会为群际信任提供平台就人口流动性而言,传统社会人口流动性往往较低,这是由于农民“以土地为生计,依赖土地资源,‘生于斯、死于斯’的观念”,是乡土社会的特征[1]。而现代社会由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及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口流动性也随之大大增强。《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指出,我国流动人口到 2014 年末达 2.53 亿,预计 2020 年流动迁移人口将逐步增至 2.91 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平均时间超过3年以上的占 55%,半数以上流动人口有今后在现居住地长期居留的意愿。以北京市为例,2012 年流动人口达 773.8 万,每 3 个人中就有 1 人来自外省市。如此庞大的人口流动规模,在为经济发展提供劳动力的同时,也“导致社会结构的规范体系、观念要素不断趋于复杂化和多样化”[2]。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生产的进一步扩展,为保证社会各部分有效运转及功能协调,社会分工必然逐渐细化,生产专业化程度不断加强。这就使得农耕社会的封闭交往模式逐渐瓦解,越来越多的村民离开村庄寻找就业和收入机会,社会网络更加开放。来自五湖四海,彼此陌生的个体及人群在日常生活中频繁互动,从国家层面上看,这些也构成了国家运行的重要组成方面、市场经济维系的核心推动力量以及社会转型变迁的关键主导内容。
1.3 人情社会向契约社会的过渡为群际信任转变提供保障开放社会为群际信任的扩展提供了平台,但同时与开放的社会网络相对应的是交往的短暂性与不确定性。相应地,交往中匿名性、不确定性的提高也使得社会交换形式由以熟人社会的“人情”为纽带,转为陌生人社会所奉行的以“契约”为纽带。传统社会中,人情得以成为交换载体的前提是社会成员的高同质性——邻里间互相熟知,交换得以通过“私人交情”发散开来;而现代社会成员的高异质性决定了其必须以“契约”、法理及制度的形式保证交换过程中的效率与公平。现代社会每一天都在发生着大量的合作行为,其中很大的比例是跨群体界限的合作。跨界合作是现代社会更为重要的合作形式、更为需要的价值观理念和更为必要的社会实践,而外群信任则是实现跨界合作的关键环节。传统社会凝聚力消散倒逼群际信任由内向外扩展。单位制的瓦解给社会信任带来了新的社会风险。传统的单位制体制下所形成的高度集中的“国家—单位—个人”的联结形式被原子化的社区、社团取代,随之而来的“原子化动向与依托于单位社会的乌托邦精神和公共精神生活迅速消逝,社会进入冷漠时代”[3]。现代化本质上必然会出现的一个潮流是,内群体凝聚力日益消散,内群体生活的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不断消解,而外群体生活的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日益膨胀。
当前农村群际信任的变化主要可归结为两点:总体而言内群信任仍占主导地位;与此同时,传统乡土社会的熟人信任关系网络作用呈现出逐渐弱化的趋势。这种弱化首先来自于乡土社会传统价值体系的变迁。2009 年,贺雪峰[4]通过考察河南、山西、湖南、湖北等省村落代际关系的特征,探讨了当代农村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他认为“现代性不止剥削着传统伦理,而且削弱着传宗接代观念本身,厚重的代际关系正走向稀薄的代际关系”。良好的代际关系是维持内群信任的重要力量,这种力量一旦被削弱,内群组织的凝聚力就岌岌可危。就整体群际亲疏关系和归属感而言,农村社会对由亲缘和地缘构成的信任与依赖程度仍是最高的,以“家”为核心逐层推开的“差序格局”信任特征仍旧得以维持。
相较以内群信任消散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社会而言,城市群际信任变迁则更为复杂。(1)总体而言,城市居民信任同样遵循“差序格局”。城市居民同样对来往密切、互动频率更高的个体呈现出更高的信任水平,这是因为频繁的交往和共同生活的感情也能促成高信任度,由此,群际信任从以血缘维系的“熟人信任”逐渐扩展到“亲友信任”,再到以业缘为联结纽带的“次群体信任”。(2)城市与农村社会信任水平差距逐渐减小。原先的农村高信任度由于社会转型逐渐降低的同时,城市居民信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3)城市中的农民工。城市中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特殊群体——农民工,他们离开乡村前往城市,行为模式既打上了传统社会的烙印又受现代社会影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考察时代变迁不可忽视的群体。而当前城市农民工群际信任的扩展受到来自城市和农民工自身身份认同失衡的压制。从城市方面来看,受限于户籍制度,不论是农民工还是他们的子女在医疗、教育及社会保障等方面都无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许多农民工甚至为争取正当劳动报酬权益而自杀。农民工虽然工作在城市,却因观念和制度而无法得到来自城市的相应的身份认同。由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即从农民工自身来看,面对去人格化的现代社会,他们也面临自身身份认同失衡的危机。2014 年,学者于建嵘[5]指出,“新生代农民工产生强烈的被排斥感,对生活于其中的城市无法产生完全的归属感,致使他们在城市的生活一直处于‘孤岛化’状态:新生代农民工只生活在他们自己的圈子和有限的空间里,在生活和社会交往上与城市居民和城市社会基本没有联系,不能分享日趋丰富的城市公共生活。”这种“孤岛化”的状态使得“农民工对城市市民充满戒备心理,两大群体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社会隔离感和不信任感”[6]。
1.4 外群信任是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条件内群体凝聚力固然重要,但接受、认同和信任外群体是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实现有机团结和社会整合的重要条件。“特殊信任(自己人)的风险极小,但不会使你——以及更大范围的社团——繁荣或充满活力。普遍信任盛行于民主社会,而特殊信任在威权和集权社会更为典型。普遍信任使人们更愿意参与社团并认可道德义务,特殊信任使人们退出公民生活。”[7]现代社会极为多元,但又无法回避这种多元并且只能在多元状态下实现有机团结和社会整合。在社会飞速发展之下,个体所面对的是工作技能高度专业化、专门化的环境,需要多方面生活习惯、社会智力以及工作技能的互补,以提高收益价值,提升生活质量。显然,这使得个体在面对现代社会进程中不断个体化同时又高度社会整合的状况时感到难以适应。解决上述问题对个体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个体具备较强的社会学习能力和主动的社会参与意识,在外群体中培育社会智力,而不是退缩进内群体从而压缩自身的社会空间。
2 抽象信任的变迁:人际信任转向制度信任 2.1 当代中国的制度信任现状当代中国制度信任仍处于初级阶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1)央强地弱。我国的政府信任结构呈现出典型的“央强地弱”的差序性样态,即中国民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最高,其次是省级政府,之后是地市政府,排在最末的则是县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图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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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对政府信任的比较 注:农村 1、城市 1 的数据来源于 2008 年10月份厦门大学社会学系在厦门开展的“城市居民生活品质主观评价”的问卷调查。农村2、城市 2 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社会信用制度研究”课题组于2011 年10—11月实施的全国性大样本随机抽样调查。农村3、城市 3 的数据来源于由中国人民大学主持的 2010 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0) |
从图中折线的位置可以明显看出,民众对省级政府的信任要低于对中央政府的信任,表现出了明显的“央强地弱”的结构特点。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中国民众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不同信任度呢?这与民众对各级政府的了解程度密切相关。民众通过电视、上网等途径得知中央政府的惠民政策,并对这些政策持认同态度,认为中央政府是认认真真为民众谋福利,而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地方政府相对中央政府而言较多,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或不完全作为对民众之于政府的信任产生负影响,从而产生“中央政策好,但是执行起来却不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印象,从而民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出现了政治信任“央强地弱”的局面。
(2)城乡差别。我国政府信任还存在城乡差别,城市居民的政府信任度明显低于农村居民的政府信任度[8]。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差别的存在呢?笔者认为,影响政府信任的因素是多方面的。① 个体水平。个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本、个体的普遍信任水平、互助行为和社会参与均对其政府信任水平有正向影响[9, 11, 13, 14]。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进程与居民的政府信任水平呈直线递减关系[15]。③ 政府绩效。政府绩效不仅仅指经济方面,还包括食品安全、司法制度等非经济方面,居民对于政府的工作绩效越是满意,相应的政府信任度也随之提升[9, 11, 16]。④ 权威主义。指个体对于中国特殊政治文化的认可程度,个体的权威主义价值观越高,政府信任水平越高[11, 12, 16, 17]。
(3)部门差异。除了央强地弱、城乡差别外,我国政府信任还存在明显的部门差异。由图 2 可以看出,我国居民对政府的抗震救灾能力、义务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持比较满意的态度,对食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户籍制度和慈善事业方面的满意度相对较低。进一步研究表明,对居民政府信任影响较大的因素为抗震救灾、司法制度和户籍制度。而除了抗震救灾外,其余两项的得分都处于中等或中等偏下水平[11]。种种迹象说明我国的制度信任还有待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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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居民对不同制度变量的满意度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社会信用制度研究”课题组于2011 年10—11 月实施的全国性大样本随机抽样调查 |
制度信任对居民的消费行为、环境治理参与、新农保缴费、政治参与等各方面都起到很好的正影响[18-21]。由于国家力量的强制保障,制度信任能够有助于人们自觉遵守现有的规则规定,服从各类机构部门作出的约束性决策。吉登斯[22]认为,“随着抽象体系的发展,对非个人化原则(以及还有对不认识的他人)的信任,成了社会存在的基本要素。这种非个人化的信任与基本信任不同。同以前的情况比较,现在的人有一种强烈的想寻找可信任的人的心理需要,但却缺乏制度性地组织起来的个人联系。”传统社会是一种“面对面”的社会,交往主体人数较少,交往参与经常重复,交往范围时空有限以及交往活动流动性较弱,因而主体间表现出身份熟悉,人格特质认知度高,情感性信任容易形成。相比而言,现代社会是一种“背对背”的社会,交往主体人数剧增、交往范围时空扩张、交往活动流动性很强,因而主体间趋向为身份匿名,人格特质认知度低,情感性信任弱化,突显认知性信任。从情感性信任过渡到认知性信任反映了特定社会秩序的巨大转变。建立在个人或人际信任基础上的社会秩序主要出现在规模较小、分化程度较低的社会群体范围,而建立在制度信任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则主要出现在规模大、现代时空结构下分化程度高、复杂性强的社会群体范围。认知信任可以扩展到陌生人身上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信任人能够掌握足够多的信息,在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孕育出信心,判断信托方会考虑和顾及信任人的利益。孕育信心的信息来源广泛,如国家部门的公权力效率及公正,各群体应当遵守的普遍社会规范,信托方的声誉名望等。
制度信任所依赖的是一种认识表象的基础,相关互动因素在合理秩序的作用下就能够激发制度信任,如公平正义对于维护司法体系的制度信任尤为重要。相比于对乡镇政府主持公道能力的信任,对乡镇政府主持公道愿望的信任可以更有力地解释村民是否参加选举。这从侧面证实了一个结论,民众更加看重的是政府工作的意愿而不是结果,公平而不是效率[23]。从认知意义上讲,个体认定制度代表人在制度秩序的表象与人格表现之间应当有着稳定的一致性联系,基于这种一致性联系产生出制度信任。制度信任表现为认同性信任,是进行社会互动的基本要素,也是社会治理中的建设性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制度信任或公共信任被看作优于人际信任或私人信任,制度信任是判断社会现代化的一个标准。”[24]社会活动中由制度所规定的“象征性媒介”因素如货币、法律、权力等能够有效运作,发挥高效的功能,信任在其中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如果不是对上述制度性抽象符号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合法性有充分的信赖和信心,则现代社会的制度体系难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难以保障。一个社会的制度体系如果发生崩溃,那么这些制度性抽象符号的信用或者说人们对于这个社会的制度性抽象符号的信心也必将丧失,这个社会的法律威严、政府权威、货币系统等都将受到损害,最终不仅破坏制度信任,人际信任也将受到侵蚀。
3 社会信任的变迁:低信任社会转向高信任社会 3.1 高信任社会和低信任社会的含义Fukuyama[25]从社会宏观信任水平的角度将不同国家划分为两种类别,即高信任社会的国家和低信任社会的国家。高信任社会国家表现为成熟的公民社会,盛行通过以低成本的社会合作,互惠共赢的伙伴关系取得社会活动的最大收益。低信任社会国家则不具备成熟公民社会的基本特征,盛行的是依靠熟人圈子和裙带关系获取社会活动的最大利益。从信任半径看,高信任社会国家的社会信任半径大,涵盖面广,人们自发、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突破群体边界的约束,与不同背景、类型及身份的人进行交往。同时,人们对于涉及公共生活领域的具体事务、组织机构以及社会制度具有高度的信任。社会资本是“社会组织的特征,如信任、规范和网络,通过促进社会的协调行动可以提高社会效率”。可以说,高信任社会蕴含着丰富的社会资本。这些丰富的社会资本能够帮助个体建立面向社会生活的关系网络,从中获得符合自身利益的社会资源、发展机会、重要信息、社会支持以及经济援助。与之相反,低信任社会的信任半径小,涵盖面窄,人们虽然参加一些社会活动,但这些活动往往是在熟人关系网络的封闭圈子里进行,受到群体边界的严格约束,社会交往对象背景、类型及身份比较接近或相似,信任常常在私人生活领域内存在和发展。同时,人们对于涉及公共生活领域的具体事务、组织机构以及社会制度的信任度较低。低信任社会的社会资本更多是在自循环体系中运行,具有局限性和领域专门化的特点。难以培育公民对于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事务的热情与责任,也难以发展社会普遍信任。
3.2 中国社会的信任程度(1)民众的直观感受是目前社会的信任度偏低。一些官方的数据也与此相映衬。如 2015 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情况数据表明,审理诈骗罪案件 35 719 件,比 2014 年上升 8%。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大幅上升:新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1 536 681 件,比 2014 年上升 41.48%;金融机构同业拆借案件 9 873 件,比 2014 年上升 10.8%;企业之间借款案件 12 278 件,比 2014 年上升 3.87%;其他借款合同纠纷 802 738 件,比 2014 年上升 24.09%。《中国青年报》2015 年 7 月 13 日刊文:“来自 360 网购先赔服务的数据显示每年至少有 23 万起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网站诈骗报案总金额为 4 771 万余元,人均损失 2 070 元。与 2013 年相比,网络诈骗的报案数量增长了 3.56%,人均损失增长42.90%。”
(2)也有学者认为中国是一个高信任社会的国家,且近 10 年来社会信任程度呈上升态势。唐丽娜[26]进行了两项相关调查,指出“根据 2003 年和 2013 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结果,对陌生人表示不信任的比例从 2003 年的 73.4% 下降至 2013年的 52.2%,对陌生人表示信任的比例却从 4.3% 上升至18.8%”,并指出“这些都与世界价值观调查里的中国数据结果相一致”。
上述民众态度和现实行为的不一致性某种程度上说明,在中国社会治理进程中建设成熟的高信任社会尚需要一段时间。
3.3 培育高信任社会的途径(1)社会公平,程序正义。高社会信任水平与物质再分配的公平过程息息相关,社会活动的公平目标必须严格遵循程序正义原则。程序正义反映在通过特定的人际行为和决策过程的结构所体现的决策情境中。不仅强调对于所有人地域平等和经济准入,还需要更多的考虑确保所有群体平等的文化准入。当前中国社会还存在一些造成社会不平等的因素,这些不平等往往限制了穷人和弱势群体信任的能力。需要通过弱化现有的群体身份和差异改变现有权力和资源不平等的结构,从而提高受损群体的自尊和改变每个人的自我意识。高信任社会不仅需要建立物质分配的公平策略,寻求在社会群体之间资源、机会及结果的平等,同时应建立对所有人平等的道德价值和接纳机制。只有从社会决策机制层面识别和消除妨碍或抑制弱势群体信任经验的约束条件,决策机制才能够获得所有人口群体的整体信任。
(2)物质繁荣,社区信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信任的资源理论观点认为,物质繁荣有助于提高社会信任。Freitag 等人[27]认为,在一系列重要的因素当中,权力机构的公正清廉、减少收入差距的福利政策、广泛代表性的政治利益是影响个体信任更为典型的因素。除此之外,生活质量满意度影响普遍信任,收入平等对生活质量满意度起着正面影响。但是另一方面,不利以及威胁条件下的生活状况促进不信任。不信任也容易出现在掌握较少社会资源的个体身上。这些个体所居住生活区域的社会资源较为匮乏,面临一些共性的生活窘迫和困境。个体在避免或应对这些生活窘迫和困境时常常感到无能为力或力不从心。当个体对于自我生活控制感到困惑、迷茫、失望之时,也是生活控制力最低落的时候,渺小感、脆弱感等心理体验加强,自我防御的心理机制加重,怀疑主义心态占据上风。常态情形下对他人就不信任,危机情形下更是对他人持有敌意。无力感放大失范对不信任的影响,通过增加的无力感社区失范直接或间接导致不信任。普遍存在的社区不信任干扰邻里之间形成相互联系的能力,导致社区秩序进一步崩溃,以自我放大的向下螺旋形式促进更多不信任。中国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探索创新树立健康的社区信任。
4 展望中国社会治理的目标之一是实现高信任社会。
(1)公民能力提升是实现高信任社会的重要条件。现代化的一种核心趋势是个体能够拥有国家、社会、家庭等各方面所提供的诸多机会和资源,发展和利用自己所具有的潜能,并最终能够以有益于社会及自己的方式实现目的性选择和追求。当人们具备了上述意义上的社会能力,越来越多的个体对于严密联系的内群体的依赖会逐步弱化。从内群体控制中摆脱束缚,提供了更多机会,打开了更多空间,有利于实现与外群体成员互惠互利的社会交换。从另一个角度看,社会弱势群体缺乏促进信任的社会能力和经济资源。生活在不利的处境、处于不利地位的人平均而言表现出更多的不信任。李克强总理在 2016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完成 2 100 万人次以上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这是通过增加人们的获得感来提升外群信任。现代化是一个过程,个体日益增强的工作技能水平能够促进这一过程。伴随现代化进程,依赖内群体凝聚力占主导的状况逐步消失,个体对内群体的依赖程度也渐渐减小,群体界限不断消解,来自连接型群体的合作产生出更大的收益,人们需要对外群体成员付出信任。在内群核心地位逐步衰弱的情形下,只有外群信任独立于内群信任产生出来,外群信任才能够生长。
(2)制度是实现高信任社会的重要力量。人们对制度的决策、制度执行过程及效果的感知即制度认同决定了信任的社会氛围。社会中人们高水平的制度认同体现了制度决策、制度执行过程及效果的积极属性,有助于营造全体社会成员共有的良性社会情绪。从广义上讲,对待陌生人的态度与对制度的认同息息相关。社会成员通过直接经验或间接经验对于制度决策、制度执行过程及效果会逐步形成稳定的认知评价。制度所具有的积极属性以及制度所设定的激励因素能够调控组织机构和个体的社会情绪和诚信行为,可以从物质层面上影响社会及人际合作,也可以通过社会化机制塑造社会成员具备符合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习惯、道德规范以及思想意识,内生出信任品质和素养。
[1] | 费孝通.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9. |
[2] | 杨明, 孟天广, 方然. 变迁社会中的社会信任:存量和变化 (1990-2010).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 48(6): 100–109. |
[3] | 田毅鹏, 吕方. 单位制的终结及其社会风险.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9, 49(6): 7–23. |
[4] | 贺雪峰. 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 社会科学研究, 2009(5): 84–92. |
[5] | 于建嵘. 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诉求与社会稳定研究. 学习与探索, 2014, 232(11): 46–52. |
[6] | 符平. 中国农民工的信任结构:基本现状与影响因素.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 53(2): 33–40. |
[7] | 艾里克.M. 乌斯拉纳. 民主与社会资本. 吴辉, 译. 北京: 华夏出版社, 2004: 127. |
[8] | 胡荣. 农民上访与政治信任的流失. 社会学研究, 2007(5): 39–55. |
[9] | 胡荣, 胡康, 温莹莹. 社会资本、政府绩效与城市居民对政府的信任. 社会学研究, 2011(1): 96–119. |
[10] | 谢秋山, 许源源. "央强地弱"政治信任结构与抗争性利益表达方式——基于城乡二元分割结构的定量分析. 公共管理学报, 2012, 9(4): 12–23. |
[11] | 高学德, 翟学伟. 政府信任的城乡比较. 社会学研究, 2013(2): 1–28. |
[12] | 王毅杰, 乔文俊. 中国城乡居民政府信任及其影响因素. 南京社会科学, 2014(8): 73–80. |
[13] | 刘米娜, 杜俊荣. 转型期中国城市居民政府信任研究——基于社会资本视角的实证分析. 公共管理学报, 2013, 10(2): 64–74. |
[14] | 张海良, 许伟. 人际信任、社会公平与政府信任的关系研究——基于数据CGSS2010的实证分析. 理论与改革, 2015(1): 108–112. |
[15] | 池上新. 市场化、政治价值观与中国居民的政府信任. 社会, 2015, 35(2): 166–192. |
[16] | 后梦婷, 翟学伟. 城市居民政治信任的形成机制——基于五城市的抽样调查分析. 社会学科学研究, 2014(1): 112–119. |
[17] | 游宇, 王正绪. 互动与修正的政治信任——关于当代中国政治信任来源的中观理论.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4(2): 179–195. |
[18] | 仇焕广, 黄季焜, 杨军. 社会资本、政府信任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研究. 经济研究, 2007(6): 65–74. |
[19] | 邓大松、李玉娇. 制度信任、政策认知与新农保个人账户缴费档次选择困境——基于Ordered Probit模型的估计. 农村经济, 2014(8): 77–83. |
[20] | 何可, 张俊飚, 张露, 等. 人际信任、制度信任与农民环境治理参与意愿——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为例. 社会学研究管理世界, 2015(5): 75–88. |
[21] | 李莹, 林功成. 制度信任和政治兴趣对政治参与的影响:以香港为个案. 新闻传播与研究, 2015(1): 24–37. |
[22] | 安东尼.吉登斯. 现代性的后果. 田禾, 译. 上海: 译林出版社, 2000. |
[23] | 孙昕, 徐志刚, 陶然, 等. 政治信任、社会资本和村民选举参与——基于全国代表性样本的实证分析. 社会学研究, 2007(4): 165–187. |
[24] | Khodyakov D. Trust as a process a three-dimensional approach. Sociology, 2007, 41(1): 118. |
[25] | Putnam R, Leonardi R, Nanetti R. Making democracy work:Civic traditions in modern italy.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3. |
[26] | 唐丽娜. 近年中国社会信任度呈上升趋势.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6-3-16. |
[27] | Freitag M, Traunmüller R. Spheres of trust: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foundations of particularised and generalised trust.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Research, 2009, 64(1): 124–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