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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在中国科学院第十次院士大会期间 ,经全体与会院士的认真讨论 ,通过了修订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修改较大的是第六章第二十一条。修订后该条全文为 :“主席团下设学部咨询评议工作委员会 (简称咨委会 ) ,研究组织学部的重大咨询评议工作。咨委会主任由主席团任命 1位主席团成员担任 ,1位副主任由主任提名 ,主席团批准。特邀中国工程院咨委会主任兼任中国科学院学部咨委会副主任。咨委会另外 1 1名院士成员的名额分配为数学物理学部、化学部、生物学部、地学部各 2名 ,技术科学部 3名。咨委会正、副主任列席主席团执行委员会会议。”此外 ,第二章第四、六条中“澳门地区”均改为“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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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志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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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修订[J].中国科学院院刊,2000,(4):258.
.[J].Bulletin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2000,(4):258.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修订[J].中国科学院院刊,2000,(4):258.
.[J].Bulletin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2000,(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