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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院刊:20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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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2001年11月9日学部主席团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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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全体院士应当身体力行 ,高度珍惜和自觉维护这一荣誉 ;模范地恪守法纪和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恪守科学道德准则 ;一切以国家、人民和全人类的利益为归依 ,做全国科技工作者的楷模。为严以自律 ,并接受科技界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特制定如下准则 :第一条 严格遵照《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院士职责和义务 ,积极主动地参加学部组织的有关活动 ,为国家和社会科技进步事业多做贡献。第二条 坚持科学服务于人类文明、和平与进步。在科学活动中 ,严格遵守和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道德规范、规定。第三条 坚持真
中文关键词: 中国科学院院士  科学道德  自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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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志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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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本:
.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2001年11月9日学部主席团会议通过)[J].中国科学院院刊,2002,(1):2.
.[J].Bulletin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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