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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院刊:2003,(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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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在黄土高原地区贯彻中央退耕还林(草)方针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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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由于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和战争的浩劫,黄土高原的绝大多数地区自然植被已破坏殆尽,水土流失严重,群众生活贫困。建国以来,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开展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的治理,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林草建设一直是水土流失治理的薄弱环节,数次大规模林草植被建设均未达到预期目标,收效甚微。其原因一是农民的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滥牧、滥垦、滥伐现象无法杜绝;二是植被建设的利益驱动机制尚未建立,很难调动群众封禁退耕的积极性;三是对黄土高原自然条件的特点认识不足,急功近利、措施不当,人工林草往往经不起时间的考验。针对包括黄土高原在内的西部地区植被建设存在的问题,中央做出了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等生态工程的重大决策
中文关键词: 黄土高原  退耕还林(草)  中国科学院  咨询工作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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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中图分类号:F323.2    文献标志码:
基金项目:
引用文本:
.关于进一步在黄土高原地区贯彻中央退耕还林(草)方针的若干建议[J].中国科学院院刊,2003,(1):8-11.
.[J].Bulletin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2003,(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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