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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创新”的概念国内学术界公认来源于熊比特的创新理论,其国际社会认同的特指英文是“Innovation”,有别于“创造”(英文为Creation)和“发明”(英文为Invention)。当前国际社会对于“创新(这里还是理解为Innovation)”的定义比较权威的有两个:一是2000年联合国经合组织(OECD)“在学习型经济中的城市与区域发展”报告中提出的:“创新的涵义比发明创造更为深刻,它必须考虑在经济上的运用,实现其潜在的经济价值。只有当发明创造引入到经济领域,它才成为创新”;二是2004年美国国家竞争力委员会向政府提交的《创新美国》计划中提出的:“创新是把感悟和技术转化为能够创造新的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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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中图分类号:G305; 文献标志码:
基金项目:
作者 | 单位 |
葛霆 | 中国科协信息中心 研究员 |
Author Name | Affiliation |
引用文本:
葛霆.要准确理解“创新”的概念及其本质[J].中国科学院院刊,2005,(6):81-82.
.[J].Bulletin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2005,(6):81-82.
葛霆.要准确理解“创新”的概念及其本质[J].中国科学院院刊,2005,(6):81-82.
.[J].Bulletin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2005,(6):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