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础科学研究的关键所在
发布时间:2019-07-04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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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创新的整体能力显著提升,科技发展水平从以跟踪为主步入跟踪和并跑、领跑并存的历史新阶段,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研发投入国和第二大知识产权国,2018年全社会研发支出达19657万亿,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为2.18%,国际科技论文发表总量居世界第二,发明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一,科技进步贡献率提升至58.5%。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光量子通信、高温超导、合成生物学、极地研究等领域取得一大批原创性成果;战略高技术捷报频传,载人航天和探月工程、C919和鲲龙-600大型飞机、蛟龙号深潜器、5G移动通信、新一代高铁等成就举世瞩目。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的科技体制在促进创新能力和效率提升方面,仍然需要不断优化完善。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如何完善政府在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如何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的活力,依然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科技体制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上下功夫,决不能让改革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 对基础研究实施稳定支持 中美贸易摩擦带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启示,那就是缺少核心技术就要挨打,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关键核心技术不是突如其来、自我发育和自我生长起来的,它们皆源自新的科学原理和科学概念,新科学原理和科学概念则必须来自最纯粹科学领域持续不懈的艰难探索,这个探索的过程就是基础研究,原始创新能力的提升要靠长期、稳定、大量的基础研究。当前,我国在基础研究投入强度、结构、评价方式方面尚需优化完善,必须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扫清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障碍。 我国在基础研究的投入、管理、支持主体等方面还存在若干问题。一是基础研究的总体投入不足。虽然我国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在逐年增加,但是无论是投入强度(基础研究投入占GDP百分比)还是基础研究占研究与开发(R&D)总投入的比重均大大低于美国、日本和韩国等主要创新型国家。统计表明,近年来我国基础研究投入逐年提升,2018年达到1118亿元,投入强度也达到历史最高的0.12%,但仍远低于美国、日本的0.4%~0.5%以及韩国的0.85%;基础研究占R&D的比重也提升缓慢,2018年达到5.7%,但与日本的13%、韩国的14.5%、美国的17%相比,差距甚大。二是基础研究项目的支持方式亟须优化。目前基础研究项目大多数采用竞争方式发放,先制定项目指南,经过专家评审,优胜者获得支持,看似公平合理,但科研人员失去了选择研究方向的自由,非共识研究思想很难获得支持,而真正产生颠覆性作用的重大发现,往往是从非共识开始,逐步走向共识,这种支持方式不利于产生原创性成果。三是存在混淆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的现象,科学与技术既有密切的联系,也有显著的区别,以认识自然为目的的科学研究一般是难以预见的,研究周期长、投入大、不确定性高,短时间内难以形成显性成果,而技术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预见和规划的,成果大多看得见、摸得着,有些科研人员乐于享受概念混淆带来的福利,打着基础研究的旗号,干着应用研究的事,浪费了宝贵的基础研究资源。 加强基础研究,一是要加大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基础研究在R&D中的比例。根据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建议将基础研究占比由目前的5%提高到10%,并逐步增加到15%。二是对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机构以及战略性前沿研究领域实施稳定支持,支持大学与科研院所自主布局基础研究,保证科研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专心从事科研活动,而不必耗费相当多的时间去申请项目,创造“十年磨一剑”的基本条件,既要充分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员,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又要避免稳定支持可能引起的人浮于事、消极慵懒,稳定支持的对象也应当通过“竞争择优”来确定。 形成全社会支持基础研究的新局面 目前我国基础研究的投入主要依靠中央财政,渠道单一,地方财政和企业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严重不足。根据全国财政科技支出数据与基础研究经费统计数据测算,我国基础研究经费中,约有98%的经费是来自政府,其中的大部分又来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投入绝大部分都用在试验发展也就是技术创新方面。 从世界范围来看,多数发达国家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企业、大学和非营利部门共同支持基础研究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以美国为例,2013年的基础研究投入结构中,联邦政府占47%,企业占26.4%,大学占11.7%,其他非营利组织占12.1%,州政府占2.9%。从中可以看出,除了政府外,企业、大学、非营利组织的投入具有相当的比例。企业投入占比超过四分之一,说明企业对形成商业技术之前的科学发现和前沿技术研究舍得投入;美国大学在基础研究的投入也是非常可观,这样,大学在开展基础研究时,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选择自由探索性强的项目;我国企业在基础研究方面主动投入不多,主要依靠中央预算支持科研机构提供研究成果。我国大学开展基础研究的经费全部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造成选题上存在一定的限制等问题,影响了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基础研究的作用和影响在我国还没有形成全社会的共识,相当多的企业和机构更多关注的是技术创新和产品本身。 当然,我国也出现了像华为这样具有长远战略眼光的企业。华为能够在美国对其实施制裁时“处乱不惊”,其根源在于华为多年来对基础研究的大笔投入,不求投资回报,聚集了一大批科学家愿意为华为服务,可以预见,华为从这些投入获得的收获一定会更大。如果我们的企业都有华为这样的远见,关注未来发展所需要的原始创新能力培养,企业的竞争力一定会得到更大的提升。 为了快速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必须促进基础研究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是在中央财政不减弱的前提下采取政府引导、税收杠杆等方式,引导和激励企业以及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实现企业的竞争优势“前移”;二是鼓励建立民办公助非营利科研机构,引导企业将前沿技术研发委托非营利科研机构,企业的投入作为税费加计扣除的基数,政府不作为出资人,以委托科研项目的形式支持科研机构能力提升,专业化的非营利研发机构定位为以企业为服务的主体,企业不必拥有大而全的研发能力,主要在于提升国家整体协同创新能力。 建立正确的考核导向 我国在科技论文、发明专利数量上已经稳居世界前列,这与我国基础研究的低投入不相符合,值得我们深思。是我们的科研效率高,还是数据背后隐藏着其他原因? 以2017年的专利申请数据为例,中国内地申请人提交了约131万件发明专利申请,多于日本(46万件)、韩国(22.7万件)和美国(52.5万件)的总和。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内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中仅有4.6%为境外申请,剩余95.4%为境内申请。相比之下,日本和美国申请人的境外申请占总量的43.5%和44%。境外申请的数量反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全球化趋势,以及申请人在境外市场进行技术商业化运作的愿望。我国科研人员提交了大量的申请,却只有极少数申请打算将专利在全球范围商业化运作,那么申请这么多专利究竟是为了什么?我认为这是当前科研评价体系的问题,专利数量代表着单位和人才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只要获得专利授权,不管质量高低,无论是否能够商业化,无论付出多少成本,就能够在单位和个人的评价中发挥作用,就能够为获得科技奖励、人才帽子、职称晋升创造条件,在这种评价体系的导向下,专利已经异化为满足功利目标的符号,失去了保护技术、商业运作的本来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强调“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仍然严重”。目前,我们欣喜地看到,政府部门已经积极在着手解决这个长期制约科技能力提升的痼疾。国务院在2018年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开展基础研究差别化评价试点,针对不同高校、科研院所实行分类评价,制定相应标准和程序,完善以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为核心的评价机制”的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期困扰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问题有望解决,在破除旧的评价体系的同时,如何把新政策切实落地、不走样,各级部门、地方和企业都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担当作为,让新的评价标准成为鼓励科研人员心无旁骛、潜心科研的风向标。 基础研究是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积累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是创新的根基,是形成技术优势的强大源头,也是我国成为创新型国家的根基和保障。重视基础研究,才能赢得未来,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科技人才队伍,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就一定能够迎来各类英才竞现、创新成果泉涌的生动局面。 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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