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链融合”的堵点和卡点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聂常虹 何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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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当前,全球科技竞争不断加剧,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加速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此,必须加快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简称“四链融合”),以实现传统产业蝶变升级、新兴产业裂变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进而筑牢科技命脉,在发展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 “四链融合”是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在市场机制作用下,通过供需牵引,有效配置各类要素,形成科技、产业、金融、人才协同发展。“四链融合”意味着加速集聚技术、产业、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使各链条各环节一体化推进部署,强调知识、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在产业链上、中、下游的有效配置与流动,以推动科技、产业、金融、教育紧密结合,在技术经济系统的动态演化中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产业竞争优势大幅提升,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关键支撑。 “四链融合”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把“四链融合”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已取得重大进展。通过科技创新,破解了产业链部分重大难题,科技创新成果引领产业链向中高端发展,全社会创新投入显著增加,全国各地不断探索出台柔性引才政策,打造高水平创新高地、产业高地等平台汇聚人才。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部分产业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一些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创新活动存在碎片化、孤岛化的问题,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尚未完全形成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四链”之间存在相互脱节现象,部分环节供需矛盾较大。创新链整体效能较低,从技术开发到产业化整个链条的研发流程还存在断链现象,造成了创新链的运转不畅;产业链多个环节仍存在许多重大技术难题尚未攻克,其韧性和安全水平亟须着力提升;资金链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还需强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有待改善;人才链运行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和科技发展还存在脱节现象。 二是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创新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基于产品开发的横向创新活动存在研发机构或主体建设关联性和承接性不强的问题,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的创新资源衔接不够紧密,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创新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精准支持作用发挥不够,服务型科技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仍需加强。 三是“四链”彼此赋能的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各链条主体协作机制、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效果不明显,各环节要素整合存在堵点、卡点,项目、平台、人才、资金、政策的协同联动不足,人才发展工作、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机制有待优化,要素市场化一体化配置机制尚不健全,产业要素、创新要素和服务要素在区域间流动不畅,对高水平的创新资源集聚力度不强。 促进“四链融合”的对策建议 基于上述问题,结合“四链融合”的内在要求,提出以下四方面建议。 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不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衍生出一条创新链并嵌入产业链的主干链,而创新链又有助于破解产业链重大技术难题,按照产业发展需求部署创新链,针对产业链的堵点、卡点,集成各类创新资源,衔接不同创新主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可以形成对产业链发展的有效支撑。将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两大系统集成衔接起来,通过建立科技园,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提供引导性资金,建立各方互利共赢的分配与激励机制等。搭建平台集成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协同创新,打造成开放式创新链,打通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过程。以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为抓手,在战略性高技术领域部署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在深海、深空、深地、深蓝等领域积极抢占科技制高点,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围绕产业链各环节的实际需求,把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产业发展中,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进产业创新和现代化发展。创新链是产业链发展的动力源泉,能提升产业链各环节效益,引发产业链中供需链、空间链和价值链三个维度的重构。为此,前瞻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不断提高产业链的价值能级至关重要。扩大关键环节产能保质保量供应,调整梳理产业链结构,不断健全完善产业链,补足产业链缺失环节,强化产业链关键环节,延伸产业链使之逐渐向创新链靠拢;同时,引导创新资源向产业链各环节集聚,促使各产业链共进互推,共同构建新型产业分工体系。坚持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目标导向,鼓励各主体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和市场需求,聚焦行业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形成一批原创性引领性关键技术。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载体,加强自主可控关键核心技术在产业链上的应用,优化加强创新投入和布局;同时,围绕产业发展设立一系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产业链重要环节进行前瞻性引导,推动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发挥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地区头部企业在补链、延链、强链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各地区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集群。 围绕创新链产业链精准配置资金和人才。资金是“源头活水”,人才是第一资源,在坚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与资本运作深度融合的同时,需要做好人才规划和人才计划,加强创新链、产业链急需紧缺人才精准引进和全方位培养工作,实现人力资源开发、资本运作与产业发展深度对接。鼓励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资本进出机制和容错机制,探索建立科技创新投资保险,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投资风险。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提供一揽子综合化、专业化的融资服务,围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构建满足不同阶段需求的投融资体系。同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构建多元化的创新资金服务平台,发行科技创新公共基金、科技创新专项国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人才开发投入体系,支持企业围绕产业发展重大需求或关键技术难题开展“揭榜招贤”。建立科技重大专项人才配套机制,组织产学研协同攻关,在重大科研任务中打造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一流创新团队。同时,加强人才国际交流,用好用活各类人才,实现人才的培养与使用相互促进,补强人才链。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支持“四链”深度融合的基础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四链”一体化部署,建立统筹推进“四链”深度融合的工作机构,完善工作统筹调度机制、督导评价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服务“四链融合”发展的问题反馈制度,提升宏观政策效能。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壮大经营主体,释放主体活力,促进“四链”要素流动与合理配置。强化产业链高端核心人才引进、培育工作机制,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环境。同时,聚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与关键环节需求,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建立“四链融合”发展评估机制,全面准确反映人才、资金的支撑效果、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和对重大产业发展的贡献。这些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实将有力推动我国“四链”深度融合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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